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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常州市武进宏源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年产电子变压器500万只、电感器500万只、电源100万只项目竣工验收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29日。
内容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常州市武进宏源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内容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常州市武进宏源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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