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吸收可降解医用生物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15日。
内容附件: 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内容附件: 三同时验收意见——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