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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立达(中国)纺织仪器有限公司钣金件喷粉涂装扩建项目”竣工验收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8日。
内容附件: 公示版 立达(中国)纺织仪器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内容附件: 三同时验收意见 立达喷粉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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