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介绍
本次调查地块为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龙源路以东、东尧路以北地块(MH080808),项目地块的四至范围为:东至永泰路、南至东尧路、西至龙源路、北至北舍庄路,占地面积约55257m2。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9.836501°,北纬32.005749°。根据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龙源路以东、东尧路以北地块规划(地块编码MH080808),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RB)。
本项目地块历史上用途主要为农业用地,东南角存在常州市伟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房。
2023年7月,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常州久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龙源路以东、东尧路以北地块(MH08080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组织专业人员通过资料收集与整理、地块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污染识别,并进行了初步采样分析工作。根据地块实际情况,对地块进行了采样调查,在调查范围内布设了19个土壤采样点(14柱状土壤采样点, 5个表层土采样点),共采集131个土壤样品,送检其中的52个土壤样品(其中包括5个密码平行样);地块内布设4口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深度为6.0m),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进行检测(其中包括1个密码平行样);地块内布设2个地表水及沉积物采样点,采集3个地表水样品进行检测(含1个密码平行样),同时采集3个沉积物样品进行检测(含1个密码平行样);在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采集3个土壤样品;在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本次调查土壤及沉积物的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所列的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地下水的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所列的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地表水的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所列的45项基本项目、石油类。
2、场地调查结论(1)地块内土壤样品的pH值范围在6.75~8.53之间;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有汞、砷、铅、镉、铜、镍、石油烃(C10-C40)检出,其余检测指标均未检出;汞、砷、铅、镉、铜、镍、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位于7.0~7.3之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中有铜、镍、铅、石油烃(C10-C40)检出,其余检测指标均未检出;铜、镍、铅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地块内底质样品的pH值为6.76和7.51;地块内底质样品中有汞、砷、铅、镉、铜、镍、甲苯、石油烃(C10-C40)检出,其余检测指标均未检出;汞、砷、铅、镉、铜、镍、甲苯、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地块内地表水样品pH值为7.6和7.7,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标准;地块内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中有铜、镍、铅、镉、苯胺、硝基苯、石油类检出,其余检测指标均未检出;铜、镍、铅、镉、苯胺、硝基苯、石油类检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业用地、常州市伟达科技有限公司,土壤及底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相关评价标准,地下水及地表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相关标准限值,项目地块满足规划用地(商住混合用地(RB))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委托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科 联系电话:0519-83501338
调查单位:常州久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19-86873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