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常州华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华光建材建筑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竣工验收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
内容附件: 常州华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
内容附件: 常州华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三同时”验收意见
内容附件: 常州华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