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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河镇孟河大道以北、齐梁大道以西地块(孟河镇MH0204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08   浏览次数:595

1、背景介绍

本次调查地块为孟河镇孟河大道以北、齐梁大道以西地块(孟河镇MH020401地块),项目地块位于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南至孟河大道,东至齐梁大道,总面积53444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9.828984°,北纬32.022455°。根据相关规划文件《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MH0204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后期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本项目地块历史上用途为农田、住宅、地块内曾存在四家工业企业,分别为常州市文杰车辆配件厂、新北区孟河辰新车辆饰件厂、新北区孟河建亚车辆饰件厂及一家塑料粉碎加工个体户,前三家均为自建房内生产,主要产品为汽车配件,塑料粉碎加工利用临时工棚生产;其中新北区孟河辰新车辆饰件厂、新北区孟河建亚车辆饰件厂目前已停产。

2021年1月,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常州久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孟河镇孟河大道以北、齐梁大道以西地块(孟河镇MH0204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地块内与地块污染状况调查相关的资料,对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现场采样,分析了各监测点位检测因子种类、浓度。本次地块调查为初步采样调查,在调查范围内布设了14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送检了40个土壤样品,其中包括6个平行样;在调查范围内布设6口地下水监测井,送检了8个地下水样品,其中包括2个平行样;在调查范围内布设了3个地表水采样点,共采集送检了4个地表水样品,其中包括1个平行样;在调查范围内布设了2个底泥采样点,共采集送检了3个底泥样品,其中包括1个平行样。另在地块范围外布设4个土壤对照点,检测了4个土壤样品,在地块范围外布设了1口地下水监测井,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对所有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所列的45项基本项目、pH、石油烃(C10-C40)、铝。

2、场地调查结论

(1)该地块土壤的pH值范围在6.55-8.79之间,所有土壤样品呈中性~弱碱性。地块内土壤样品重金属铜、镍、铅、镉、汞检出最大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铝的检出最大值未超过《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的居住用地筛选值,砷有一个点位检出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已通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异常点位排查判别该超标土壤污染点位属于异常,不具代表性。

地块内土壤样品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四氯乙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且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位于7.39~7.94之间,呈中性,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汞、砷、铝、萘、二氯甲烷、氯仿、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中汞、砷、铝、萘、二氯甲烷、氯仿的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石油烃(C10-C40)的检出值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地表水中汞、铝、二氯甲烷、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中汞的检出值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铝、二氯甲烷检出值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底泥样品中重金属铜、镍、汞、砷、镉、铅有检出,有机物中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项目地块不属于常政规〔2016〕4号文所提出的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和垃圾收集处置、污水处理等污染行业企业用地;由以上检测结果分析可得,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需求。


委托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科     联系电话:0519-83501338

调查单位:常州久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19-8687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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